2024年,我委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在全省生态环境保护大会暨美丽山东建设推进会精神,按照《东营市生态环境委员会2024年度工作要点》《东营市推动职能部门做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实施方案》要求,积极履行生态环境相关职责,加强公共卫生监管,保障了公共卫生领域生态安全。
一、落实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我委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把生态环境相关公共卫生工作列入党组重要工作日程,统筹谋划,重点推动。明确生态环境相关的“生活饮用水卫生安全、医疗废物集中处置”等专业领域责任科室,加强对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的监管,做好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工作。组织开展卫生监督体系夯实年活动和监督执法“蓝盾行动”,加强日常监督执法,对日供水千吨以上集中式供水单位实行重点监管事项清单化管理,实现监督检查全覆盖。开展城乡饮用水水质监测工作,系统了解全市饮用水卫生基本状况,为加强饮用水安全管理工作提供依据和技术支持。
二、加强生态环境卫生监管。将生活饮用水卫生纳入2024年全市随机监督抽查内容,随机抽查集中式供水单位、二次供水单位。配合水务部门开展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重点检查供水单位卫生许可、供管水人员、水质检测、供水设施等卫生管理情况,供水水质情况。制定《城乡饮用水水质监测工作方案 (2024年版)》,将所有乡镇纳入监测范围,对农村水源性传染病、地方病和易受环境污染的区域实施重点监测,科学设定监测指标,对公众健康影响较大的指标开展健康风险评估。落实《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将医疗废物管理情况列入医疗质量检查和基层医疗机构传染病防治专项监督检查内容,指导东营市医院感染管理质控中心加强对医疗废物管理的质控管理。